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60055号
案件名称:郑云彩(北京市久久旺多食品店)涉嫌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郑云彩(北京市久久旺多食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郑云彩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4日,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细管胡同16号的北京市久久旺多食品店,对当事人销售的食品进行抽验。2015年5月20日,北京市食品及酿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作出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015SYLT-0129,产品名为亲嘴牛筋(调味面制品)的样品经监督抽检,综合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详细信息见检验报告)。2015年6月5日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亲嘴牛筋(调味面制品)是2015年4月底进货,进货5袋,进货价1.5元/袋,销售价2元/袋,货值金额共计10元。自2015年5月4日监督抽验至当事人被告知抽验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当事人未对亲嘴牛筋(调味面制品)进行销售,没有违法所得。剩余亲嘴牛筋(调味面制品)当事人已经销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