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字(2015)第370043号
案件名称:李来锁(北京市海淀区温泉白家疃商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李来锁(北京市海淀区温泉白家疃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海淀区温泉白家疃村检查发现李来锁(北京市海淀区温泉白家疃商店)销售的廊坊市溢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士草莓卷”105g/袋,其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1 一般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综上,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四十二条第(九)项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标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四十二条第(九)项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