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20014号
案件名称: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米店北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米店北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9382284-2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26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陪同具有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食品抽样,受检单位名称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米店北店经营的散装称重规格2015.03.26批次的圆馒头、散装称重规格2015.03.26批次的花卷、散装称重规格2015.03.26批次的切面馒头经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以上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总销售金额是92.4元,总货值金额是92.4元,总获利42元,未缴纳税款。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