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3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泰永嘉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泰永嘉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1604086626
法定代表人:卢彩红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与11日,我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对北京华泰永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店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现场检查发现该店2015年3月8日经营牛角包的销售和退货小票,另发现该店营业场所冷藏柜有待售的“艾森烟熏奶酪”等超过保质期食品。3月12日,再次对你该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营业场所的冷冻柜中发现待售的松鼠牌意大利幼蛋面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