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石)食药监食罚〔2015〕100069 号
案件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鲁谷店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鲁谷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000450073329
法定代表人:安士杰(Ammann CedricLuc Ernst Ueli)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净含量:750克/盒(30包)的新家园牌猴头馍? -猴头烤馍外包装标签标注“无蔗糖”,但该食品外包装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未标注“蔗糖”的具体含量,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4.2要求。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石景山局,2015-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