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23-0016号
案件名称:北京张艳明食品店涉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的案件
当事人名称:北京张艳明食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艳明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张艳明食品店涉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