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食药监食罚[2015]170021
案件名称:王勇(北京北科思齐综合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王勇(北京北科思齐综合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勇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30日,北京市延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群众举报,到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北科院八达岭校区北京北科思齐综合商店监督检查发现:在经营场所东侧的货架上,摆放着用于销售的“魔法士”玩味系列干脆面(美式铁板牛肉味)35袋[制造商:珠海市华丰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4年09月04日,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26g]。经调查得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魔法士”玩味系列干脆面(美式铁板牛肉味)销售价格为0.5元/袋,35袋货值金额人民币17.5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延庆局,20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