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30012号
案件名称:吴雪冰(北京创世龙祥商贸中心)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案
当事人名称:吴雪冰(北京创世龙祥商贸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11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吴雪冰(北京创世龙祥商贸中心)开办的龙祥市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张玮和韩永发等10个商户自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1日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在该市场内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市场的主办者吴雪冰(北京创世龙祥商贸中心)未对张玮和韩永发等10个商户在其开办的市场内无证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制止,也未报告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许张玮和韩永发等10个商户无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