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180039号
案件名称: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和平新城超市未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
当事人名称: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和平新城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6090988-2
法定代表人:种晓兵
主要违法事实:未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