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10020号
案件名称: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如家快捷天坛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如家和美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如家快捷天坛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760089-6
法定代表人:范军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7日,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31号2号楼、5号楼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食堂的操作间冰柜内一袋未开封使用的“厨之选”牌优质白拉面(规格:1千克/袋)生产日期:2015.01.15,保质期:常温60天,冷藏90天;操作间水池内一袋已开封“厨之选”牌优质白拉面,生产日期:2015.01.29;保质期:常温60天,冷藏90天。生产者:上海贺寿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宝园七路469号1、3号楼,上述两种产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