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流通行罚字〔 2014 〕LT2-004号
案件名称:北京宏聚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宏聚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284332-6
法定代表人:张金花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6月16日当事人允许杨文广、于万金等45个商户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开办的市场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没有进行制止,且未报告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7-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