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6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美廉尚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分公司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美廉尚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友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2月16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苑一里13B1层103检查,发现王建友经营的北京美联尚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分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经营。我局于2015年02月16日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店自2015年02月14日至2015年02月16日从范小清进的京香园乌鸡蛋10盒、土鸡蛋5盒。其中土鸡蛋,乌鸡蛋均已经售空。范小清的电话是13661049726.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5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