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80040号
案件名称:北京都运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责改警告拒不改正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都运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宾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6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移送书对当事人进行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销售的深海大乌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责改警告后仍拒不改正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5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