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80005号
案件名称:赵振英(北京新发地英世达食品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赵振英(北京新发地英世达食品商行)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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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4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尊冠牌100克“大桔大利黄金桔(凉果类)”,其包装标签中《营养成分表》的蛋白质含量值标注为每100g含0.4g,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8050--2011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是2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