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80006号
案件名称:张淑琴(北京京伟宏飞腾达酒水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张淑琴(北京京伟宏飞腾达酒水商行)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5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750ml哥萨克伯爵进口干红葡萄酒无中文标签,当事人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是151.9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