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罚〔2014〕96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经营霉变生虫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9242180-5
法定代表人:王成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举报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销售的由北京百味和缘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014年6月28日生产的黄油酥,食用时发现霉变。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当事人处调查核实,检查过程中举报人向执法人员提供在当事人处购买的一盒黄油酥及现场当事人销售的黄油酥属于同一厂家、同一批次,均有霉变现象。经查:涉案食品是由北京百味和缘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2014年6月28日、保质期:60日)。2014年6月29日,北京百味和缘食品工贸有限公司将上述食品直接配送至当事人处进行销售。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1日期间,因当事人处中央空调损坏及未按照上述食品标签上的要求进行保存,故导致上述食品霉变。自2014年6月29日开始至2014年7月8日期间,当事人共购进黄油酥10盒,每盒10元,进货价格共计100元。自2014年6月29日至2014年7月8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当事人共销售黄油酥7盒,每盒14元,销售价格共计98元。当事人经营上述霉变生虫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40元,获违法所得28元。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剩余的3盒霉变黄油酥现场已经依法予以扣押。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1-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