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20010号
案件名称:北京一线情缘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一线情缘上网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6370213-4
法定代表人:郭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2月2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北京一线情缘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调查,当事人经营时间自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当事人以18元/箱(1*24瓶)的价格购进一箱康师傅(水),以1元/瓶的价格销售14瓶,剩余10瓶未销售已退货,销售金额是14元,货值金额是14元,获利3.5元人民币;购进康师傅(茶),至2015年2月2日以2.5元/瓶的价格销售2瓶,剩余13瓶未销售已退货,销售金额是5元,货值金额是5元,获利0.74元人民币。总销售金额是19元,总货值金额是19元,总获利4.24元,未缴纳税款。证据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拍摄的照片、销售记录表等。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照片、询问(调查)笔录、快递单复印件、销售记录表等证据佐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