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第240028号
案件名称: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公益西桥店经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当事人名称: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公益西桥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94957180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4年11月18日从北京正顺达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是2014年10月13日的500克装“新家园”牌猴头馍TM-猴头烤馍12盒,进货价格为65元/盒,进货金额共计780元。2014年11月19日,当事人开始在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城南嘉园益城园16号楼1-3层的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2014年12月2日,当事人以78元/盒的售价对外销售1盒。2014年12月31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剩余库存11盒,当事人经营上述猴头馍TM-猴头烤馍的货值金额为936元,未缴纳税款,获得违法所得13元。上述商品外包装醒目位置标示为“无蔗糖”,但未在包装上标注蔗糖含量。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