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020001号
案件名称:蔡荣军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蔡荣军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14日期间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经营期间获利3878.15元,未缴税,货值金额7214.3元,违法所得共计3878.1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