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460024号
案件名称:京晨世纪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京晨世纪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5560893-7
法定代表人:孙洪战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编号为[电]s2014112843的投诉举报案件,反映京晨世纪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在位于朝阳区万紫(应为子)营西村村委会南边100米小道内的白色铁门处的仓库内,篡改外国进口可乐等食品的生产日期。2014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万子营西村甲1号的京晨世纪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食品库房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经营罐底无保质期的可口可乐(原味和樱桃味)220罐。经查,该批次可口可乐是天津佰乐美商贸有限公司进口的食品,产地美国,进口时间是2014年9月22日,海关商品编号是2202100090,可口可乐樱桃味商品条码为04905004,可口可乐原味商品条码为 04963406。当事人从天津佰乐美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以每罐3.20元对外批发销售,违法经营无保质期的可口可乐所得是0元,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704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