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00029
案件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方圆大厦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方圆大厦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5820413-8
法定代表人:安士杰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当事人从内蒙古阿尔善牛业有限公司进货并销售的阿尔善风干牛肉202克(生产批次2014年10月26日)配料中食品添加剂有“辣椒油树脂”成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有关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使用范围限定于复合调味料及膨化食品,该食品中添加该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十一)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处罚依据:依据《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