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4 )155号
案件名称:吴亮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吴亮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吴亮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8月10日至2014年9月3日期间,当事人吴亮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违法所得为6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