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240019号
案件名称:北京义利食品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白纸坊路店销售标签未注明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义利食品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白纸坊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30665243-1
法定代表人:吕婧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右内大街10号院1号楼1层1-13的北京义利食品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白纸坊路店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在该单位销售货架上发现1、芒果奶酪粒21盒[净含量160克,保质期30天(冷藏保存,避光,请置于2-7度储存)制造商:北京义利面包食品有限公司]2、纯樱桃果粒30盒[净含量160克,保质期30天(冷藏保存,避光,请置于2-7度储存)制造商:北京义利面包食品有限公司]3、纯蓝莓果粒25盒[净含量160克,保质期30天(冷藏保存,避光,请置于2-7度储存)制造商:北京义利面包食品有限公司],以上预包装食品均无生产日期。经审批和听取当事人无异议的陈诉申辩意见,执法人员对上述违法经营的食品予以扣押。现场未发现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标签上未标明生产日期的其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且标签应当表明生产日期行为。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6月24日予以立案。2015年6月29日与该单位受委托人程善伟进一步调查核实,北京义利食品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白纸坊路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的违法行为情况属实。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