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90017号
案件名称:北京盘呈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食品经营记录行为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盘呈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2018350575
法定代表人:王静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15年9月8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建立食品经营记录,未对所采购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供货商、进货日期、数量等内容进行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当日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7日内改正并予以警告。2015年9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当事人仍然未能建立食品经营记录,记录采购食品的相关内容。
违反的法律法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25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1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