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130号
案件名称:北京物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旗百汇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物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旗百汇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的预包装食品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相关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行为,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4748.78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149.53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