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50073
案件名称: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横一条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横一条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6462391-3
法定代表人:种晓兵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27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横一条31号的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横一条店,到该店乳制品冷藏柜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三元牌袋装巴氏奶超过该商品包装袋上所标明的食品保质期一天,现场只发现一袋超过保质期的三元巴氏奶,规格为200克/袋,零售价为2.1元/袋,当场予以没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