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20009号
案件名称:北京国缘假日宾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国缘假日宾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661169-6
法定代表人:张金花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2月4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北京国缘假日宾馆有限公司的大堂西侧有一食品商品部,内有方便面、饼干等预包装食品在销售,并且其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7月13日。北京国缘假日宾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调查,经营时间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2月4日,共销售了综合果蔬脆皮等15种食品,总销售金额363.5元,总货值金额363.5元,获利96.2元,未缴纳税款。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