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第300013号
案件名称: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店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程荣海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7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信,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郁花园一里四区底商12段的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店经营的“南麓庄园赤霞珠红葡萄酒”(750ml/瓶)的标签不符合国家规定。2015年7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举报人所称的““南麓庄园赤霞珠红葡萄酒”(750ml/瓶)。举报人提供了购物小票及所购买的“南麓庄园赤霞珠红葡萄酒”(750ml/瓶)产品照片。经过调查核实,当事人确认举报人所购买的“南麓庄园赤霞珠红葡萄酒”(750ml/瓶)确实从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十七店售出。投诉人提供的涉事产品照片显示:涉事葡萄酒有2个标签。加贴标签信息:南麓庄园赤霞珠红葡萄酒,13°,灌装日期:2014年02月10日,保质期10年,原产国:智利,产区:空加瓜谷,葡萄品种:赤霞珠,采摘年份2014年,生产商:VINEDOS ERRAZURIZ OVALLE S.A;经销商:北京金路易酒业有限公司。揭开加贴标签后,里面的标签显示:天迈庄耀阳梅洛红葡萄酒,12.5°,灌装日期2014年4月23日,无保质期,原产国:智利,葡萄产区:中央山谷,葡萄品种:梅洛。采摘年份2012年,生产商:Terramater S.A,国内总经销:深圳市乐勤贸易有限公司。当事人对涉事产品加贴标签内容和里面标签内容不一致,存在虚假标注产品信息的事实予以认可,举报人举报属实。当事人一共购进涉事产品8瓶,销售了8瓶,没有库存。该产品进货价格为59.00元/瓶,销售价格为128.00元/瓶,一共销售了8瓶,获利552.00元。2015年8月14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予以立案调查。2015年9月18日经询问调查,当事人经营的“南麓庄园赤霞珠红葡萄酒”(750ml/瓶)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3.4的规定:“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经查,该单位经营的涉案食品,进货价格为59.00元/瓶,销售价格为128.00元/瓶。一共销售了8瓶,获利552.00元,已全部售出,无库存,未纳税。故认定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1024.00元,不足一万元,违法所得552.00元,不涉及专门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用具。当事人能提供北京金路易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