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133号
案件名称:北京京北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良庄家园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京北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良庄家园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人民币7385.2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717.1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