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61000837号
案件名称: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京铁家园大药房未经许可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京铁家园大药房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87762761
法定代表人:赵保团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京铁家园大药房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零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02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医疗器械(一类)、日用品、文具用品。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3日。该单位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该单位自2013年11月开始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由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入上述预包装食品。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合计1782元,违法所得191元。该单位经营上述预包装食品未缴纳税款。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京铁家园大药房属于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证明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京铁家园大药房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