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294号
案件名称:叶莉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流通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叶莉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叶莉在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上东廓村园林圣懋小区经营的无名商店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自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9月22日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期间违法所得为人民币34元,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311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