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192号
案件名称:北京亿旺商场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亿旺商场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戴瑞明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预包装食品,进货时未产业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违法经营货值金额人民币328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十一项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5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