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290001号
案件名称:王立东(密云县大城子立东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王立东(密云县大城子立东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立东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5日上午9时30 分,我执法人员在位于密云县大城子镇庄户峪村的密云县大城子立东商店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店销售货架上正在出售的北京市巨江兴糕点加工部生产的蜂蜜大麻花5袋,生产日期2015年01月08日,保质期为60天,。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过期食品进行现场查封扣押,并对当事人的仓库进行检查,未发现上述同批号食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