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20031号
案件名称:北京博兰特北大地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博兰特北大地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经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于全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12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当事人销售的“峥嵘”牌藕粉进行了抽样检验;2014年12月24日,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了检验报告(020-RLSP144352),受监测样品生产厂商天津市峥嵘食品有限公司的“峥嵘”牌藕粉规格300g/袋,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上述产品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该产品的所检项目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糖精钠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15年3月12日收到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无异议,表示不复检。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