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20027号
案件名称:迟胜利销售假冒牛肉片案
当事人名称:迟胜利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迟胜利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6月5日,以每公斤36元的价格购进涮肉片15公斤,然后以牛肉片的名义按照每公斤4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到2015年6月10日,共销售牛肉片3公斤(含检测2公斤),销售款共计120元,剩余11公斤尚未销售。经北京市理化检测中心检测,结论为鸭肉。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