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行罚〔2015〕13005号
案件名称:北京良乡城南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良乡城南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508976-0
法定代表人:张建东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8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官道西大街1号的北京良乡城南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经营,截至8日,该市场未获利,未产生违法所得。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