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200048号
案件名称:牛燕琴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牛燕琴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牛燕琴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9日上午10时0分,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北京万通发新世界商品批发市场一层的由牛燕琴经营的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食品店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现场发现用于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矿泉水20瓶、方便面10包,现场未发现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经审批及听取当事人无异议的陈述申辩意见。执法人员对上述物品当场予以扣押,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9月29日立案调查,2015年9月30日经与当事人牛燕琴调查核实,牛燕琴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情况属实,当事人自述从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29日营业期间,违法所得4900元,货值金额9975元不足一万元。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现场照片、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当事人陈述材料佐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