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10002号
案件名称:李运普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李运普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运普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0日下午 ,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迆北的红桥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该市场1层B段277号的摊位正在经营预包装食品,不能够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