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4】238号
案件名称:北京盈奥科健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盈奥科健贸易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1010500946
法定代表人:康跃杰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17日,接到梨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转来线索,有群众反映,北京盈奥科健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麦斯泰克牌复合氨基酸固体饮料,麦斯泰克牌绿咖啡复合植物提取胶囊及麦斯泰克牌羟基酸植物复合胶囊”外包装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标准》等相关规定,向我局投诉,要求查处。经查,该公司实际经营地点在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万盛南街小稿村工业园区航路通物流1号库,执法人员在库房内发现一桶“麦斯泰克牌复合氨基酸固体饮料”(香草味),净含量3.2千克,规格7.05磅/桶,该产品中文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标注了饱和脂肪、反式脂肪等内容,但未与能量和核心营养素进行区分,且能量的标示单位“大卡”,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执法人员于当日制发了(京通稽食)食药监食查扣(2014)31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及(京通稽食)食药监食查扣(2014)31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2014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法人授权经理叶闵军进行询问调查,经进一步调查,举报人所反映的“麦斯泰克牌绿咖啡复合植物提取胶囊”和“麦斯泰克牌羟基酸植物复合胶囊”两种胶囊,该公司只在2014年8月12日,参加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中国健身大会展会中,为了丰富展品,从美国空运进一批上述两种胶囊作为展品使用。由于展会结束,该批产品的食品标签没有审批下来,产品没有办法在国内进行销售,所以该公司于9月15日进行了退货,该公司并未销售过上述两种产品。另“麦斯泰克牌复合氨基酸固体饮料” 该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从美国进口了该批产品,该产品一共三种口味(香草味、巧克力、草莓味)每个口味进口了10桶,一共30桶,每桶进价200元,每桶售价260元,货值7800元,直至执法人员检查售出29桶,获利174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4-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