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122号
案件名称:北京物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城北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物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城北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火红圆牌黄花鱼标签品名标注为黄花鱼的行为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9条第1款第13项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3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