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妆罚〔2015〕08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雪丹女子世界健身俱乐部涉嫌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雪丹女子世界健身俱乐部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04346404
法定代表人:秦佳秀
主要违法事实: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 8月27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8号 的北京雪丹女子世界健身俱乐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的TESTER NOT EOR SALE 香水和Life BALANC系列2种进口化妆品38瓶均为外文,无中文标签,你单位现场出示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能提供上述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上述产品为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我局现场对上述产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自述公司负责人自己从国外购进的,我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上未查到上述产品的信息,上述化妆品无进口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为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购进和经营上述产品的具体情况等材l料调查后,这2个系列的产品共计违法所得为人民币9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26条第1款
处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26条第1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