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259号
案件名称:北京铂玉年华美容中心经营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铂玉年华美容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晏晓雪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流星花园三区39号楼02号二层,门头招牌为“克丽缇娜”字样的北京铂玉年华美容中心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经营的标识为ROYAL FACIAL ESSENOE White Cleansing Mousse 的面膜粉无中文标签,包装规格500g,剩余30g。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将上述情况记录于现场检查笔录,对剩余的ROYAL FACIAL ESSENOE White Cleansing Mousse 面膜粉进行了扣押,并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经调查核实:上述面膜粉自国外购进,无购进票及销售台账,属于无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件的进口化妆品,构成了经营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上述化妆品给顾客敷面膜使用,做一次面膜按6元计算,已做了18人次,违法所得人民币为10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2目的规定
处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