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4〕010082号
案件名称:乐购仕(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刘家窑店未经许可从事乳制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乐购仕(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刘家窑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13年7月19日至2014年8月7日期间,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未取得“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项目的情况下,由具有经营销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资质的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供货,由乐购仕(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配送妈妈乳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涉及美素、美赞臣、惠氏、雅培、雀巢五个品牌共计51种乳粉,擅自在其营业场所内进行销售。经营期间,所售乳粉产品进购价款共计282658.74元,销售收入共计308750(销售单价、销售数量、进货单价、进货数量等详见《乐购仕(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刘家窑店乳制品经营销售库存情况明细表》)。当事人经营乳粉货值金额441990.4元,获得违法所得26091.2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强制执行,2015-10-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