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300015号
案件名称:乐购特易购商业(北京)有限公司金星路分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
当事人名称:乐购特易购商业(北京)有限公司金星路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赵新辉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7月13日接到群众举报,称乐购特易购商业(北京)有限公司金星路分公司销售的“藻藻豆浆杂粮礼盒”(2.5kg) 包装上宣称含钙、铁、钾、锌以及多种维生素,但是没有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含量。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