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食药监罚〔2015〕126号
案件名称:赵建兵(北京照紫轩燕超市)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案
当事人名称:赵建兵(北京照紫轩燕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4604442654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赵建兵(北京照紫轩燕超市)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27日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从事销售散装烧饼的活动,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5元,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5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处罚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昌平局,2015-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