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50002号
案件名称:赵赛月(北京统军庄月香源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赵赛月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赵赛月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7月15日从北京密云盛兴隆达商店购入以下销售货品:正大牌冰梅(生产日期为2013年7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10袋,购入价格:0.3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2袋超过保质期待售;华金牌北京果脯(生产日期2013年7月7日,保质期12个月)5袋,购入价格:4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3袋超过保质期待售;雾灵牌雪丽球(生产日期2013年9月28日,保质期12个月)5袋,购入价格:2.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2袋超过保质期待售;双汇牌香脆肠(生产日期2014年9月16日,保质期90天)10袋,购入价格:3.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4袋超过保质期待售;湘大王牌农家柴火干(生产日期2014年4月25日,保质期180天)10袋,购入价格:2.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3袋超过保质期待售;鼎盛牌绝味蹄筋(生产日期2014年5月12日,保质期180天)10袋,购入价格:1.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3袋超过保质期待售;白师傅牌素食羊肉串(生产日期2014年5月9日,保质期180天)10袋,购入价格:1.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3袋超过保质期待售;明君牌相思卷(生产日期2013年10月9日,保质期180天)10袋,购入价格:1.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2袋超过保质期待售;明君牌铁板烧(生产日期2013年10月9日,保质期180天)5袋,购入价格:1.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1袋超过保质期待售;新东光牌中国龙(生产日期2014年4月28日,保质期180天)5袋,购入价格:1.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1袋超过保质期待售;宝聚鼎牌散养泡椒爪(生产日期2014年5月8日,保质期6个月)5袋,购入价格:8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4袋超过保质期待售;辣帅哥牌野山椒凤爪(生产日期2014年5月5日,保质期180天)20袋,购入价格:2.5元/袋,至2014年12月24日,剩余12袋超过保质期待售。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的货值金额116.2元,因上述食品均未售出,故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