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16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帝园商城经营标签或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帝园商城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0286558-2
法定代表人:赵广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你单位于2015年2月5日购进圣骑庄园-瑞瑟夫白标葡萄酒30盒,每盒进价512元,至2015年4月3日共售30盒,分别是售价是每盒585元售出15盒,每盒515元售出8盒。每盒514元售出7盒, 2015年2月5日购进枫露佳(芳楷优)”干红葡萄酒30盒,每盒进价418元,至2015年4月3日共售出30盒,分别是售价是每盒420元售出25盒,每盒478元售出5盒。总计货值金额29383元,销售额29383元,获利1483元。上述商品未依据《GB2758-2012》的规定标示警示语。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