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280012号
案件名称:曾鸿伟(北京采育晶隆发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曾鸿伟(北京采育晶隆发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4年6月5日从北京明胜茹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智胜”牌哈尔滨风味红肠30袋,进价是每袋4.5元,销售价格是每袋5.5元。2015年1月19日,从北京京英缘顺食品商贸中心购进“怡冠园”牌酒鬼香干(烧烤味)10袋,进价是每袋1.5元,销售价格每袋3元。自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之日起至被查获之日止,当事人未销售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为32元,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2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