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220035号
案件名称:林国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当事人名称:林国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林国顺
主要违法事实: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