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60009号
案件名称:黄艳(北京万里朝辉食品店)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黄艳(北京万里朝辉食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黄艳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2月10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东门北侧6门的北京万里朝辉食品店进行检查,并于2015年2月15日向当事人调查证实,黄艳(北京万里朝辉食品店)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现场检查发现4盒疯酥酥创意DIY糖果无生产日期,执法人员现场对该4盒疯酥酥创意DIY糖果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经查,当事人2015年2月2日销售的疯酥酥创意DIY糖果是从北京新发地市场采购的,共计5盒。进货价格为40元每盒,销售价格为48元每盒,故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240元。至现场检查当日共销售1盒,违法的销售金额共计48元,其中获得利润8元,即违法所得为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4-03


